仲裁法:李家慶-期中考
一、仲裁法37條規定,民間仲裁人的判斷與當事人間做成判斷與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,為什麼民間仲裁人的判斷可以跟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?試論述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(ADR)在憲法和法律上的基礎。二、何謂「多元化紛爭解決機制」,請試以勞動事件法以及商業事件審理法的處理機制說明。三、何謂「臨時仲裁」?和機構仲裁有何不同?並請說明我國法院實務是否承認臨時仲裁。四、名詞解釋:
- DRB
- Party Autonomy
- 促進式調解
- 強制仲裁
一、仲裁法37條規定,民間仲裁人的判斷與當事人間做成判斷與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,為什麼民間仲裁人的判斷可以跟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?試論述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(ADR)在憲法和法律上的基礎。二、何謂「多元化紛爭解決機制」,請試以勞動事件法以及商業事件審理法的處理機制說明。三、何謂「臨時仲裁」?和機構仲裁有何不同?並請說明我國法院實務是否承認臨時仲裁。四、名詞解釋: